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 平均降幅达60.1%******
本报记者 张 敏
1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经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本次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价格变化备受资本市场关注。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2.3%。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
其中,阿兹夫定片医保支付价格为11.58元/片(3mg规格)。而阿兹夫定片用于治疗新冠的规格为1mg。根据药物差比价规则,新冠治疗药物阿兹夫定片降价约35%,医保支付价格由此前的270元/瓶(35片,1mg规格)降至175元/瓶左右。(备注:阿兹夫定片有2个适应症“HIV-1感染”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其中,“HIV-1感染”的挂网价为626.06元/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挂网价为270元/瓶)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表示,从患者负担情况来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本次调整预计未来两年将为患者减负超900亿元。
中国药品价格
成为全球“洼地”
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已连续5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618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
黄心宇介绍,五年来国家医保局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天价药进医保,依托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通过谈判准入等方式,大幅降低了新准入目录的药品价格,患者的负担明显减轻,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显著提高。
“在诸多治疗领域,中国的药品价格由原来的‘高地’成为全球的‘洼地’,中国药品价格首次成为发达国家药品定价的参考。2018年至2022年,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分别为56.7%、60.7%、50.6%、61.7%、60.1%,进口药品基本都给出了全球最低价。2022年我们又创新提出了竞价准入的办法,解决了部分非独家药品因为价格较高,不能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问题,引导企业以竞价的方式自主降低价格,换取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机会。”黄心宇介绍。
据初步统计,到2022年底,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累计报销达到3.6亿人次,医保基金累计支出1649亿元,平均报销比例达69%左右。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的因素,2019年至2022年的4年间,累计为患者减负超过4600亿元。
天津大学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中国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晶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五年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惠民成效,其中基于药物经济性评价的价值购买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药品价值有两个核心要素构成,一个核心要素是患者的治疗结果。用了这个药之后,患者到底能得到什么样的健康收益,如何测量?第二个核心要素是药品在治疗的全生命周期下花费的医疗费用。因此,我们要最大化地提升患者的健康收益,最小化可能消耗的医疗费用。”吴晶向记者解释道,通过以相同或更低的成本获得更优健康产出的价值购买,药物经济性评价旨在基于证据判断如何把“钱用在刀刃上”。
多款明星产品无缘医保
医保基金要用在刀刃上
2022年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新冠口服药物、天价药CAR-T产品能否顺利进入备受市场关注。
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正式将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等2个药品通过谈判降价正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而辉瑞的新冠口服药Paxlovid因报价高,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
对此,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延续了目录外新冠治疗用药的临时报销政策,先行支付至2023年3月31日,此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政策。对于Paxlovid无缘进入医保目录,该相关人士表示,“国家医保局已经展示出非常大的诚意,但是按照企业的报价计算,将对医保基金形成较大压力。”
除新冠口服药物外,天价药CAR-T疗法产品能否进入也是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焦点。
去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中,复星凯特定价达120万元的CAR-T疗法阿基仑赛备受市场关注,不过最后无缘医保目录。今年国产CAR-T产品已增至两款,分别是复星凯特的阿基仑赛注射液和药明巨诺的瑞基奥仑赛注射液。从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初审结果来看,只有药明巨诺的瑞基奥仑赛注射液进入名单。
1月18日,记者在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今年最终仍未有CAR-T疗法产品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高价药,目前主要指的是在我国年治疗费用超过100万的药品。高价药进入医保目录目前存在争议,我国的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险,这意味着其偿付水平有限,要考虑医保支付的公平性原则。所以医保费用支出一定要用在刀刃上。”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记者表示。
创新药加速进入医保目录
多家公司发布“喜报”
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继续支持重点领域药品。
“本次共计24种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被纳入谈判,最终奥雷巴替尼等20种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83.3%,高于整体的谈判成功率。本次目录新增的药品绝大部分都是5年内新上市的药品,其中有23个药品是2022年当年上市、当年被纳入目录。”黄心宇向记者介绍。
1月18日,再鼎医药、亚盛医药等多家公司发布“喜报”,公布自家创新产品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进展。
谈及通过医保目录调整的方式促进我国创新药发展,吴晶向记者表示:“当我们强调以价值为基础的定价时,其实是在引导企业的研发方向。从药品结构来看,我国的仿制药居多,但创新药的数量在增加,政策在引导国内药物研发趋向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
“国家医保局践行以价值为基础的谈判理念,会用价格杠杆引导创新药企业瞄准最有价值的药。最有价值的药,即药品解决了过去药品解决不了的、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当创新药能实现这个目标,就可以获得较高的价格。所以药品价格根据价值来定,就使得很多企业转型去做创新药。”吴晶向记者表示。(证券日报)
你的隐私,大数据怎知道?我们又该如何自我保护?******
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引发信息安全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甚至有点不知所措。那么,你的隐私,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已知、未知”大数据都知道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穿新衣”的皇帝。在大数据面前,你说过什么话,它知道;你做过什么事,它知道;你有什么爱好,它知道;你生过什么病,它知道;你家住哪里,它知道;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它也知道……总之,你自己知道的,它几乎都知道,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至少可以说,它迟早会知道!
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大数据也可能知道。例如,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
再进一步说,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例如,根据你“饮食多、运动少”等信息,它就能够推测出,你可能会“三高”。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大数据就知道:流感即将暴发了!其实,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股票的波动、物价趋势、用户行为、交通情况等。
当然,这里的“你”并非仅仅指“你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家庭,你的单位,你的民族,甚至你的国家等。至于这些你知道的、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是英雄还是狗熊?这却难以预知。
2.数据挖掘就像“垃圾处理”
什么是大数据?形象地说,所谓大数据,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例如,你在网上说的话、发的微信、收发的电子邮件等,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有,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湿度、速度等万物信息,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总之,每个人、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大数据挖掘”的技术,采用诸如神经网络、遗传算法、决策树、粗糙集、覆盖正例排斥反例、统计分析、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大数据挖掘的过程,可以分为数据收集、数据集成、数据规约、数据清理、数据变换、挖掘分析、模式评估、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
不过,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可算作“数据收集”;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可算作“数据集成”;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可算作“数据规约”;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可算作“数据清理”;将破沙发拆成木、铁、布等原料,可算作“数据变换”;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可算作“数据分析”;不断总结经验,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可算作“模式评估”;最后,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可算作“知识表示”。
再看原料结构。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再利用的次数有限;而大数据是虚拟的,可以反复处理,反复利用。例如,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废品)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总之,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一菜多吃”,反复利用,而且时间越久,价值越大。换句话说,大数据是很值钱的“垃圾”。
3.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
大数据挖掘,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分解一下“人肉搜索”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
一大群网友,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这就完成了第一次“人肉迭代”。
接着,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互相取经,再接再厉,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工作,于是,便诞生了第二次“人肉迭代”。如此循环往复,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如果构成“满意画像”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至少主体是事实,“人肉搜索”就成功了。
几乎可以断定,只要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足够多,时间足够长,大家的毅力足够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
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这种搜索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例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那么,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
如果将“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相比,网友被电脑所替代;网友们收集的信息,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网友们相互借鉴、彼此启发的做法,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速度更快,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学习”过程。网友们的最终“满意画像”,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之所以说是暂时,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永远没有尽头,结果会越来越精准,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
当然,除了相似性外,“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例如,机器不会累,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更快,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总之,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将输给机器的“大数据挖掘”。
4.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危”“机”并存
必须承认,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挖掘面前,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这确实是一种意外。自互联网诞生以后,在过去几十年,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可谁也不曾意识到,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竟然后患无穷!
不过,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在人类历史上,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类通过对隐私的“挖掘”,获得空前好处,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隐私”,于是,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挖掘”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于是,新一轮的“挖掘”又开始了。历史地来看,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整体处于优势地位,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隐私泄露”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但是,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单靠技术,显然不行,甚至还会越“保护”,就越“泄露隐私”。
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例如从法律上,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从管理角度,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重塑“隐私”概念,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地点、民族、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或者说,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匿名!只要做好匿名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隐私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隐私就是把“私”藏起来,个人身份可公开,而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则是把“私”公开(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即匿名。
(作者:杨义先、钮心忻,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