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你好,香港! ”启动礼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多项吸引旅客来港的措施。图为香港迪士尼乐园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启动礼后的记者会上,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经历了疫情后的香港正在步入复常阶段,同内地与海外亦都恢复便捷往来,可以预期今年经济一定比去年好,旅客量及货运量也会增加。
陈茂波表示,香港复苏的进程要有更好的发展、踏上更高的台阶。香港必须加强推广的力度,使境外旅客及商界知道香港的新发展。特区政府通过举办“你好,香港!”启动礼,正式向全球各地的朋友宣告“香港已经回来了”,将会全力、全方位展示及推广香港经济的新亮点、文化的新视野、旅游的新体验,欢迎海内外的朋友来香港“行街买嘢(逛街购物)、品尝美食”。
2月2日,“你好,香港! ”启动礼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多项吸引旅客来港的措施。资料图为科技博览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关于免费机票的发放情况,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行政总裁林天福介绍,免费机票计划将于3月1日开始,在6个月内分阶段发放。活动期间,将通过香港国泰航空、香港快运及香港航空等航空公司通过不同方式送出。首阶段将面向疫情前访港旅客最多的东南亚地区,其次是中国内地和东北亚地区。相信赠送机票后可为香港带来至少150万入境旅客,预计占未来半年内8%至10%的客流量。
此外,今年夏季机管局将再向香港市民派发8万张机票,欢迎市民出游;还将向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赠送机票,相关安排届时将由航空公司公布。预计最终会送出逾70万张机票。
2月2日,“你好,香港! ”启动礼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多项吸引旅客来港的措施。图为香港海洋公园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关于消费券相关措施,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总干事程鼎一介绍,初步阶段有超过1.6万家店铺准备了给旅客的消费券,其范围包括零售、餐饮、交通等。2月2日17时起,旅发局会在香港国际机场入境大堂、尖沙咀天星码头、高铁西九龙站抵港大堂以及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旅检大楼4个口岸的游客接待站派发。
程鼎一还表示,在大型活动方面,香港今年会举办超过250个不同类型的大型盛事,包括马拉松赛、七人橄榄球赛、博物馆高峰论坛等,未来还会陆续举行很多盛事;会议展览方面,今年有超过100个国际大型会展活动举行,并且有很多国际活动正积极筹备来港举办。
2月2日,“你好,香港! ”启动礼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多项吸引旅客来港的措施。其中,50万张免费机票及超过100万份的“香港有礼”消费优惠券会派发给旅客。图为香港国际七人榄球赛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香港特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补充说,未来数月,香港将陆续举办包括首届“流行文化节”在内的多项大型节庆活动。他说:“香港已蓄势待发,准备好迎接全球人士来港。”(完)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