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序恢复出境游 亚太国家翘首以待“老朋友”回归******
新华社曼谷1月6日电(国际观察)中国有序恢复出境游亚太国家翘首以待“老朋友”回归
新华社记者
近期,中国不断优化调整防疫政策、有序恢复公民出境旅游。新年伊始,中国游客将逐渐回归的消息,为亚太地区特别是以旅游业为支柱的东南亚国家经济复苏再添信心。多国政府和旅游业界表示,热切欢迎中国“老朋友”们再度到来。
期待旅游业“春风”
在来自泰国的嘟嘟车司机马克眼中,中国游客回归是经济繁荣的信号。他十分怀念新冠疫情前曼谷市区熙熙攘攘、游客接踵摩肩的热闹场景。
疫情暴发前,2019年泰国共接待约4000万外国游客,其中中国游客占近三分之一。泰国财政部长阿空·登比达亚拜西日前表示,虽然世界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但中国有序恢复公民出境旅游等利好因素,有望推动泰国实现今年3.8%的经济增长目标。泰国旅游与体育部长披帕·拉差吉帕干表示,泰国已经将2023年游客人数预期由原本的2000万人次上调至2500万人次。
同样以阳光、沙滩和海岛闻名的菲律宾与印度尼西亚也将中国视作重要国际游客来源地。
菲律宾总统马科斯日前发出邀请,希望中国游客重返菲律宾,领略这个热带海岛国家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印度尼西亚旅游和创意经济部长桑迪亚加·乌诺日前对新华社记者表示,疫情冲击印尼旅游业及将近100万个相关工作岗位,中国游客对印尼重振旅游业十分重要,越来越多往返中国与印尼的航班复航带来好消息。
柬埔寨首相洪森提出,希望今年接待200万人次的中国游客,推动柬埔寨经济高速增长。
此外,近期多家跨境航空公司陆续计划增加国际航班与航线数量。中越多家航空公司宣布,增加往返两国的航班和航线数量,助力区域跨境旅游业逐步复苏。
准备迎接“老朋友”
随着中国不断优化调整防疫政策、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亚太地区各国旅游业从业者正为迎接中国游客到来而摩拳擦掌。
在位于南半球的新西兰,部分当地旅行社已开始与中国合作方沟通、定制最新游览路线。新西兰中国旅行社总经理李瑞秦表示,随着中国公民逐渐恢复出境游,中国游客将成为今年新西兰旅游业重要客源补充,助力当地旅游业进一步复苏。
在澳大利亚从事旅游行业十余年的何清远对记者说,中国春节即将到来,他们正策划一些针对中国游客的特色旅游项目。
在东南亚,泰国国家旅游局局长育他沙说,泰国旅游业已开始准备迎接中国游客的到来。除了海滩和美食,他们计划向游客推荐泰东北部的民俗文化旅游线路。近来,缅甸饭店和旅游部积极组织汉语以及旅游相关培训课程,希望在即将到来的旅游旺季吸引更多中国游客。
菲律宾长滩岛、印尼巴厘岛等海岛向来备受中国游客青睐。长滩岛上,因疫情暂停营业的中餐厅陆续恢复经营,当地旅行社也相继推出春节旅游产品,主打海岛特色旅游吸引游客。
印度尼西亚旅游知识分子协会会长阿兹里尔·阿扎哈里告诉记者,旅游业是巴厘岛主要经济活动,盼望中国游客尽快到来,享受已更新升级、能满足更多元需求的旅游服务。
入境政策“一视同仁”
洪森表示,欢迎中国游客来柬旅游、振兴该国经济和旅游业,柬埔寨不会对华采取入境防疫限制措施。
新西兰政府4日重申,经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新西兰对国际到达旅客的防疫要求保持不变,采取额外入境限制“既不需要也不合理”。
泰国副总理兼卫生部长阿努廷4日发表声明说,泰国将对来自所有国家的入境者一视同仁,不会对某一个国家的入境者采取特殊防疫措施。
澳大利亚旅游业非常期盼中国游客到来。澳旅游和交通论坛首席执行官玛吉·奥斯蒙德说,任何针对中国游客入境的限制政策都将让本有望在2023年迎来复苏的旅游业遭遇一记重击。(执笔记者:宋宇;参与记者:刘锴、汪奥娜、孙磊、卢怀谦、李惠子、郝亚琳、吴长伟、张东强、林昊、陈家宝、李、蔡蜀亚、孙一、王媛媛)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