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2023,台湾民众须“优先保饭碗”的一年******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 刘舒凌)新年伊始,台湾财经界弥漫一股“低气压”。不少中小企业已冻结人力招聘,失业率恶化或于农历春节后进一步显现,“不要轻易辞职”“不要贸然理财”是民众时常听到的忠告。
也就是说,2023是应当“优先保饭碗”的一年。
过去的三年,台湾经济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仍保持增长。台当局“主计总处”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GDP增速分别为3.36%、6.57%,据最近一次预测,2022年增速为3.06%。多数观点认为,作为国际市场上少数能维持正常生产供货的地区,外贸活络尤其庞大的电子消费品需求拉抬了台湾近三年的总体经济表现,一扫多年“保二”(确保增长率不低于2%)的疲态。
只是,2022年第四季以来,受通胀压力笼罩、全球主要央行持续紧缩等因素夹击,国际需求降温,令该季商品出口预计较2021年同期减少3.89%,台湾经济情势正急转直下。
台湾一般被称作出口导向型经济体,出口占整体GDP比重达六成以上。期望新的一年以潜力较有限的内需增长抵挡出口衰退、支撑整体经济,显然难度太大。况且,台湾“中央大学”台湾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的台湾消费者信心指数(CCI)调查显示,去年12月份,该指数已连续第4个月下滑(降至59.12),为2009年10月以来新低。
该中心执行长吴大任对外表示,台湾出口正在衰退,相关制造业企业经营压力大,裁员已经开始;春节后订单若未回温,失业率有可能出现恶化。台湾当局“发展委员会”去年12月27日发布的11月景气灯号,也从“景气趋弱”的黄蓝灯转为“景气低迷”的蓝灯,综合分数为2009年5月以来新低。
目前看,对于国际经济情势调整的冲击力度与持续时间,台当局及民间企业显然估计不足。高科技产业如半导体行业去年年中进入下行周期,库存周转天数保持在高位,芯片价格下滑,“龙头”台积电也未能幸免、今年第一季营收将季减15%,行业库存调整或持续至今年下半年。传统制造业方面,拥有“捷安特”品牌的全球自行车“龙头”台湾巨大集团库存“爆仓”,去年12月中旬一纸展延支付供应商货款的公告震动市场,让公众注意到“绩优生”面对市场快速紧缩的窘况。
尤其引发焦虑的是,台产业结构多为垂直分工,供应链中的厂商彼此交易非常频繁,如有一两家爆发严重财务危机,会在其他厂商之中产生连锁反应,有可能转成系统性金融问题。
景气循环何时见底,会否“先蹲后跳”,于2023年下半年迎来春暖花开?这是当前台湾财经界讨论最多的问题,官方亦不得不出面稳定市场信心。台当局财政主管部门代理负责人阮清华去年12月26日在台立法机构答询时已表达,台官方金融安定基金(该基金管委会为维持金融市场稳定的专责机构)进场时间“不排除两年”,主因是经济情势比2009年(金融海啸)时更严重,可能持续时间更长,不确定因素较多。
近来,岛内经济专家、学者在官方、民间各种研讨场合里,关注点集中于近159万家企业及920万劳工(占全台湾就业80.4%)在当前低成长高成本环境下的困境。最新数据显示,去年11月全台外销接单衰退逾23%、第四季度为全年最低点。
多位专家呼吁,台湾仍有举债空间,当局应优先将财政预算投向中小企业及从业员工等弱势群体,提供一些补助,纾解财务、利息方面负担。衰退危险当前,救经济“急如星火”,台当局如何应对值得观察。(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y39彩票地图 |